规章制度
国家政策
山西政策
学校规章
后勤规定

后勤规定

首页 » 规章制度 » 后勤规定

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消防制度

信息来源:文字:时间:2021-04-09
  

一、消防安全职责

(一)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在后勤党委、后勤管理处领导下开展。

(二)组织中心的职工学习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文件,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,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消防规定。

(三)做好中心职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、安全培训,确保每名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,做到“四懂四会”。

(四)坚持问题导向,通过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、处理问题、消除各类隐患,确保中心工作安全运行。

(五)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。

二、消防责任制度

(一)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由中心主任全面负责。

(二)中心主任与每名员工签订消防责任书,建立“人人有责、层层负责、各负其责”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。

(三)积极落实预防、检查、整改、宣传、教育、培训等制度,全面预防和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(四)健全“明责、知责、履责、问责”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,如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并视情节严重性对其进行处罚。